1、赴台探亲
2、赴台学习及访友
3、赴台居留及定居
4、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等私人事务
赴台探亲材料
1、被探望人员为经台办批准赴台的
2、申请人还应提交被探望人员赴台签注复印件或被探望人员“赴台批件”、“立项批复”复印件。
赴台学习材料
1、全日制大学生提交台湾高等学校录取通知书
2、台办部门出具的赴台学习证明原件、复印件。
其他因私赴台事由的相关材料
网上预约
公安出入境网上办事平台:
http://www.gdcrj.com/wsysl/bs_sqxy.jsp?cityCode=441800000000&ywtype=1
现场办理流程
受理 → 审核 → 审批签发 → 制证 → 发证
清远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110号
咨询电话:0763-346335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时间:10月1日-3月31日)、14:30-18:00(夏季时间:4月1日至9月30日)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首次申请:10个工作日;再次申请:7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证件费30元,签注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