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远市户籍居民(清远目前不能异地办理护照)
2.有不予签发护照行为的人群
十六岁以上公民:
1、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及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2、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十六岁以下公民:
1、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及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2、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未满16周岁的市民,申请时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国家工作人员:
1、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及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2、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还需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现役军人:
1.本人的身份证件(不需要户口本)
2.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领取申请表
前往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或网上下载此申请表
网上预约
可以进入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服务网站()进行网上预约
提交申请
申请人按网上预约申请时间前往户口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带齐所有所需资料。
缴费
提交了申请和资料后,要进行缴费拿回执(回执是领护照的凭证)
审批申请
清远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将会对材料和申请进行审批
办证进度查询途径
登录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服务网站()“网上申请及进度查询”栏目查询进度,及审批情况。
证件领取
1.申请人可持身份证或护照申请回执,按照护照申请回执上的取证时间到受理机关领取护照。
2.申请人可根据需要选择邮政速递送证服务,其中邮政速递收费全省统一为18元人民币/包,邮政速递送证时间不计算在护照办证时限内。
3.符合“急事急办”条件的,可持急事急办证明、申请回执以及本人身份证,按指定时间(春节、国庆长假期间为假日的第4天上午的10时到12时)到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受理大厅领取护照。
办理时限
一般时限:受理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
特殊时限:受理之日起三十日
办理费用
首次申请:200/本;
加注:20元/项。
清远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咨询电话:0763-3463359
投诉电话:0763-3463359
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注:星期五下午4:00后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进行系统维护不对外接待)